乡村振兴 规划先行--金湾区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规划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6-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广东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行市级统筹、县为主体,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各市所属县(市、区)全部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达到人居生态环境整洁村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市住规建局积极开展新农村整治建设的谋划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涵盖所有自然村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金湾区作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纵深和腹地,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率先开展了区内自然村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1 整治规划范围: 金湾区本次自然村环境整治规划范围包括海澄村、中心村、草堂湾社区、鱼林村、金海岸社区、三灶社区、鱼月村、广发村、广益村、沙脊村、小林村、小林社区、三板社区、湖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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