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铁东区四方台路南、建国大道东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9-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履行专家论证、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后,《铁东区四方台路南、建国大道东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政复〔2023〕16号),自批准之日起(2023年9月13日)生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j.anshan.gov.cn) 附: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5批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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