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鞍山鞍容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级先进压缩空气储能装备项目年产5万吨级高压氢气及深冷液氢装备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图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9-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本图依据《鞍山市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企业不动产证明及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核位图GHI2022B01-128号绘制编制。 2.该地块位于鞍山立山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 3.图中地块界线依据城市道路红线和宗地界址而定,用地界线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证。 4.修建性详细规划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5.图中所示S表示地块建筑控制线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均须满足相关规范最小间距要求。 6.图中所定地块标高为地坪标高,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可结合现状地形与周围道路的关系进行调整。 7.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线,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时须探明。 8.建设项目实施前,需与地块内管线(包括地上、地下)产权单位协商,妥善解决管线相关事宜,以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及管线的安全运行。 9.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建筑需满足道路视距三角形及道路渠化的要求。 10.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门卫可不受沿道路一侧的建筑控制线的控制。 11.建筑风格、色彩、高度、体量与周边相协调。 12.图中未明确事宜参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等执行。 13.本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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