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斗门一中新建教学楼、体育馆项目)》的批后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8-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分局组织编制《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斗门一中新建教学楼、体育馆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8月10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号:珠自然函〔2020〕280号),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审核和备案工作,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保障珠海市斗门一中拟新建教学楼和体育馆用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编制《方案》落实项目城乡建设规模。 二、落实规模 《方案》落实地块位于斗门区井岸镇西湾村,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共1.2552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斗门区及井岸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1.2552公顷,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见下表。 落实前后斗门区、井岸镇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 区域 指标 2020年 变化情况 使用前 使用后 斗门区 耕地保有量 15418 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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