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4-12-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的有关规定,已依法核发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可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地字第2103022024YG0013465号 项目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 用地位置:鞍山经济开发区滨河北路北、大乐街东 用地面积:8946.97平方米 建设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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