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4-12-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已依法核发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可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许可证号:建字第2103032024GG0019486号 项目名称:鞍山市南沙河流域灵山片区排水暗渠防汛调蓄池工程 建设位置:鞍山经济开发区滨河北路北、大乐街东 建设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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