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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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金湾区再生资源中心工程项目)》的批后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省珠海市
公示日期2020-10-1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发〔2013〕2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金湾区再生资源中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10月15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编号:4404002020032),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珠海市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粤自然资规划函〔2018〕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金湾区实际情况,通过编制《方案》将跨省调剂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配1.9062公顷用于解决金湾区环卫基础设施项目不符合土规的问题,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二、落实规模 《方案》落实地块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共1.9062公顷,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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