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鞍山市DY(QS)-1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2-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QS)-1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3、委托单位: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 4、规划编制单位:北京北达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8日。 6、联系电话:0412-5506829。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DY(QS)-10单元位于千山区,北至鞍山城村、南至凤山路、西至祥家村、东至园林大道(规划)。规划单元总面积约14.84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钢铁科技产业区,山水生态宜居区。 三、用地布局规划:结合现状情况,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用地方案,保证规划可实施性。单元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和商业用地等,依据设施缺口情况,补充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短板。依托各类公园绿地打造多样化、生态化、人文化、精品化绿色空间,重点建设凤凰湖综合公园,并补充社区级公共绿地,优化规划区绿色空间布局,实现绿色空间渗透。 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单元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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