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高新区鞍千路东、自由东街南DN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DN3-2 商业建筑面积)调整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5-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在履行专家论证、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后,高新区鞍千路东、自由东街南DN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DN3-2 商业建筑面积)调整已经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鞍政复〔2025〕15号),自批准之日起(2025年5月19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鞍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关于对鞍千路东、自由东街南DN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DN3-2商业建筑面积)调整的公告-规划公开-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anshan.gov.cn) )。 附: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第6批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