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经济开发区鞍刘路南、红旗东街东(二)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刘路南、红旗东街东(二)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图”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鞍山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 3、委托单位: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规划编制单位: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 6、电话:0412-8433059。 附件: 公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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