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鞍山市DY(GX)-2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5-10-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鞍山市DY(GX)-2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2、本规划经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办公会2025年第50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规划方案以最终审批为准。 4、委托单位:鞍山市高新区管委会。 5、规划编制单位: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6、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09日。 7、联系电话:0412-5506829。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局部调整内容 A1-1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创新型产业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开发强度中容积率由原2.0-2.5调整为≤1.5、建筑限高由原36-54M调整为16-24M。 A1-1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创新型产业用地,开发强度中容积率由原2.0-2.5调整为1.5-2.0、建筑限高由原36-54M调整为24-36M。 B1-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创新型产业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开发强度不变。 B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开发强度中容积率由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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