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青少年宫项目)》的批后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21-10-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发〔2013〕2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青少年宫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2021年9月26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号:珠自然资函〔2021〕311号),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 号)等文件要求,《方案》涉及项目属于重要民生项目,符合广东省关于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规定,结合金湾区实际情况,申请使用广东省2021年预下达珠海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有助于提升金湾区青少年校外教育设施水平,为当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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