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莲鹤大道项目)》的批后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2-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分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莲鹤大道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 2023年2月23日经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复文号:4404002023006),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审核和备案工作,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保证斗门区莲鹤大道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 号)等文件要求,通过编制《方案》落实项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规模 《方案》落实地块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东湾村;白蕉镇南澳村、虾山村、盖山村、南环村、新二村与新沙村,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共25.0629公顷。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方案》实施后,斗门区、莲洲镇及白蕉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25.0629公顷。具体情况见下表。 斗门 区 、莲洲 镇 及白蕉镇 主要调控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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