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施《云浮市云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云浮市 |
| 公示日期 | 2016-11-21 |
| 截止日期 | 2013-07-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您 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是否继续?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 空间规划 > 规划计划 (来源:本网 日期:2019-12-23 16:19:52) 分享到: YFBG2019027 云自然资〔2019〕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成本核算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云浮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予印发并于2020年1月1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径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特此通知。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云城区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改造成本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根据《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云浮市“三旧”改造管理办法》(云府办〔2019〕18号)等政策法规,结合云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旧村庄、旧厂房改造项目的改造成本核算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旧村庄成本核算 第三条 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构成主要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