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沂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 公示日期 | 2017-07-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 2017 年沂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 2017 年沂水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集合时间和地点 地点: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前(沂水县长安中路 67 号) 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二)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 B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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