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7-08-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7 日与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甘让 B 嘉 [2010]GT118 号)面积 19898 平方米,缴纳出让金 298470 元。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该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名称为中石油天然气加气母站。《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建设工期自 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到目前为止该宗地一直未开工建设。 2014 年 12 月 甘肃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宗地转让给了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5 年 3 月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名称变更。 该宗地存在 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建设的情况,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我局对上述宗地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现予以公示。 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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