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嘉峪关市 / 公示详情

关于注销张福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所在地区甘肃省嘉峪关市
公示日期2018-04-0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张福生于2009年11月23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446-3-11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新华街46栋3-1101号。2018年4月4日依据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沛大签订的《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张福生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446-3-11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4月8日 打印 关闭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