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少英、王小玲《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证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4-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人李少英、王小玲的申请,坐落于嘉峪关市芳馨苑10栋4-602号 ,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94.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26平方米,原(房屋产权证号为:嘉峪关市房权证嘉市字第00123318号、00123319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嘉国用(2014)3555-10-4-6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15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将予以补发。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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