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吴爱钧《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4-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吴爱钧于2007年3月6日取得嘉国用(2007)第2639-5-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永乐街39-5-5,该房屋已于2016年3月10日转让于贾广福。2018年4月13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吴爱钧所持有的嘉国用(2007)第2639-5-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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