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16-07-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等法律法规,平凉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组验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予以公告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2004年制定实施的平凉城区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一、基准地价内涵定义 (一)基准地价内涵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的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主要分类和基准条件 本轮次平凉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区分为商业、住宅、工业三大类用途,不同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价格对应的基准条件为: 1.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月1日。 2.基准地价的期限按各类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最高年限,即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设定土地开发条件(评价开发条件)和现状利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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