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乘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5-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李乘风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取得嘉国用 (2009) 第 0560-1-301 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房屋坐落于长城街 60-1-301 号 。2018 年 5 月 16 日依据 酒泉钢铁集团房地产公司 与 马宇民 签订的 《 嘉峪关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 及 《 物权法 》“ 房随地走 , 地随房走 ” 的原则及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等相关规定 , 现注销李乘风所持有的嘉国用 (2009) 第 0560-1-30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为 马宇民 、 毛小琴 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 。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