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存发的继承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7-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禹存发、关国华于 2006 年 11 月 18 日取得 “嘉国用( 2006 )第 84A9-3-10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8 年 1 月 10 日取得“嘉房权证市字第 46881 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金橘园 A9 栋 3-1 号。 2018 年 7 月 10 日依据《亲属关系证明》、《死亡医学证明》及所有继承人在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签订的《法定继承询问笔录》、《遗产继承分割协议》、《放弃声明书》等相关资料,将嘉峪关市金橘园 A9 栋 3-1 号房屋继承在禹存发、禹敏名下,现对此公告,请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持相关材料于 15 工作日内向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若到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规将该遗产登记在禹存发、禹敏名下。 嘉峪关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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