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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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李小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所在地区甘肃省嘉峪关市
公示日期2018-08-2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李小民于 2007 年 1 月 2 日取得嘉国用( 2006 )第 2611-1-9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嘉峪关市永乐街区 11 栋 1-9 号。该房屋已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转移给李如泽。 2018 年 8 月 20 日依据张江南提供的《嘉峪关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小民所持有的嘉国用( 2006 )第 2611-1-9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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