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世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9-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李世德于 2006 年 8 月 1 日取得嘉国用( 2006 )第 0438-3-4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新华街区 38 栋 3-4 号。该房屋已转让给张焕钦, 2018 年 9 月 19 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世德所持有的嘉国用( 2006 )第 0438-3-4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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