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09-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嘉峪关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7 日与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 2013 ) GT-183 号),面积 30005 平方米,该宗地坐落于嘉东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名称报废汽车拆解中心项目,缴纳土地出让金 450075 元。《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宗地建设项目在 2015 年 4 月 7 日之前开工,在 2017 年 4 月 7 日之前竣工。 由于该公司与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置换协议》,将位于市兰新西路 27 号的宗地置换给了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华城置业有限公司需在嘉东工业园区新购土地进行还建,后来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其无法还建, 2017 年 7 月经市政府协调(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与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又签署了补充协议,最终达成一致,华城置业有限公司不再为其还建厂房,由该公司自行修建,并以现金方式进行了补偿,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收到补偿款后于 2018 年 1 月交清了土地出让金。 现该宗地存在三年多时间未动工开发建设,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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