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彭艳秋《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8-10-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彭艳秋于 2009 年 12 月 30 日取得嘉国用( 2009 )第 0234-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人民街 34 栋 4-5 号。该房屋已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转让给杨粉霞、胡振杰。 2018 年 10 月 25 日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彭艳秋所持有的嘉国用( 2009 )第 0234-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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