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9-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平凉市宗地编号: P2020-1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与范围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P2020 -11 号 泾河大道以南、规划区间路以北,辛河路以东,永兴路以西 58391 ㎡ (约合 87.59 亩) 居住 用地 ≤ 2.5 (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30% ≥ 30% 70 年 23386.53 ( 267 万元 / 亩) 12000 说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平自规建条 [2020]C-9-01 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 、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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