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李晓薇《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19-01-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李晓薇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嘉国用(2009)第0510-6-1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坐落于长城街10-6-101号。2019年1月10日依据李亮、赵小瑞提交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交易申报单》等相关材料,依据《物权法》“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李晓薇所持有的嘉国用(2009)第0510-6-1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电话:6338728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