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分户卡作废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2-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2020)甘0802执231号协助执行裁定书要求,拟将林发其坐落于崆峒区柳湖路世纪花园B1区11号楼3单元3层301室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刘淑云名下。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 甘(2019)平凉市不动产权第0010775号 权利人: 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坐 落:崆峒区柳湖路世纪花园B1区11号楼3单元301室 不动产单元号: 620802004001GB00010F00110019 公告编号: 平市不动产登公字[2021]20号 联系单位: 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0933-8264611 0933-8264658 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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