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8-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 2019 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现将 2019 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地点: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前(沂水县长安中路 77 号) 二、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 、必须携带身份证 ( 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 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 。 2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3 、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4 、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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