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作废公告(刘继宏)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4-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2020)甘0821执恢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拟将刘继宏坐落于崆峒区南环中路郑家沟1号风景嘉苑小区9号楼1单元701室室的房屋转移登记至柳建名下。因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 平房权证崆峒区字第2014008556号 权利人: 刘继宏 坐 落:崆峒区南环中路郑家沟1号风景嘉苑小区9号楼1单元701室 不动产单元号: 620802004048GB00380F10090025 公告编号: 平市不动产登公字[2021]68号 联系单位: 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0933-8264611 0933-8264658 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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