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关于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六号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1-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 已完成 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市级嘉发〔 2018 〕 32 号:问题内容:《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缓慢,矿区环境恢复治理监管不到位。黑山矿区内有大量历史遗留的花岗岩采矿点,未进行环境恢复治理与整治;红柳沟矿山道路两侧、矿洞附近堆有大量废石,十八里沟堆存的历史遗留选金废渣未进行环境安全整治。》 责任单位 : 自然资源局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监督体系,按照省政府审批的《嘉峪关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按期完成黑山矿区矿山环境恢复与整治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在《嘉峪关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嘉峪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行动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职责,自 2019 年至 2022 年,分三个阶段,积极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我市建立了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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