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军德 赵秀梅《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证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4-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赵秀梅的申请,土地坐落于昌明街区28栋2-10号,使用权面积15.3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国有土地证号为:嘉国用(2006)第2928-2-1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声明作废。依据赵秀梅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将上述不动产权力转移继承登记在赵秀梅名下,自本公告发布之15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为赵秀梅办理转移登记。 嘉峪关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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