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第三自来水厂项目)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0-11-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落实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第三自来水厂项目用地需求,现已编制完成《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第三自来水厂项目)(下称“方案”)(编号:44510320200011)》,于2020年10月30日经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第三自来水厂项目规划位于登塘镇林妈陂一村、登塘村,项目的建设将促进潮安区大岭山产业园环境、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把园区建设成为粤东智能专业“融湾”平台和潮州产城融合示范园区,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设施和城镇供水设施配套,优化区域水环境和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潮安大岭山污水处理厂、第三自来水厂项目是建设产业园必须配套的市政设施,既是满足园区给排水的需要,也是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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