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6-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 2016 〕 140 号)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关于实行采矿权项 目三方案合一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土资矿发〔 2017 〕 43 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嘉峪关市黑山湖采砂场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 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与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生舜 0937-6306240 (办) 18193778889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