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嘉峪关段)拟征地(补充)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0-12-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0〕49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规划函〔2020〕498号),因该项目路由发生重大调整,现将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嘉峪关段)线路确定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拟征收,具体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用途 该项目调整后路线全长57.513公里,嘉峪关境内41.718公里,起于新城镇泥沟村二组、四组,途径新城镇野麻湾村五组、六组、峪泉镇断山口村一组、黄草营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的部分集体土地,采用隧道形式下穿黑山,止于嘉峪关西黑山湖互通西侧二草滩农场。具体拟征地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实地施工放线为准。该项目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0〕41号),新城镇泥沟村、野麻湾村耕地补偿标准67560元/亩,峪泉镇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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