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论证报告公示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5-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酒钢工业垃圾场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已 责成 酒钢集团重新选址新建垃圾处置场。新选址项目( 嘉峪关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 49 号令)为“单独选址项目”。 但 该 项目在 嘉峪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外,目前尚无相关上位规划指导 。为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编制嘉峪关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论证报告。 目 位于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酒钢粉煤灰填埋场北侧区域。 规划指标:用地面积约为 3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7;建筑主体高 分别不大于 24米(办公场地)、60米(特殊工艺所需机械设备);建筑系数为40%;绿地率为15%;建筑规模为21万平方米。嘉峪关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地块控制性指标合理论证内容涉及建筑主体高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用地面积等。 2021年5月8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 嘉峪关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论证报告 专家审查会,并原则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的规定,现将完善修改后的《嘉峪关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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