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古巷镇宁莞高速公路留用地及重点产业发展用地)的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5-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 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我区组织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古巷镇宁莞高速公路留用地及重点产业发展用地)》,方案征求了潮安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我局组织各相关股室于2021年5月17日进行会审审批,现已获批准,批准文号: 44510320210004 ,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古巷镇宁莞高速公路留用地项目 ,是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用以支持被征地的村集体组织和村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的必要项目。古巷镇重点产业发展用地项目,对于提升企业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进一步推进古巷镇卫生陶瓷产业“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发展、增加当地陶瓷业经济效益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以上项目用地均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现行《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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