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潮州市潮安区颐养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7-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 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我区组织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潮州市潮安区颐养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征求了潮安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我局组织各相关股室于2021年7月6日进行会审审批,现已获批准,批准文号: 44510320210011 ,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和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安发〔2019〕7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拟在古巷镇建设潮州市潮安区颐养中心。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