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嘉峪关段)压气站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5-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嘉峪关段)项目顺利 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研究决定,拟对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嘉峪关段)压气站占用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用途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文殊镇团结村三组,面 积 2.3126 公顷, 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放线为准。拟征收土地将用于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嘉峪关段)压气站项目建设,为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第(二)项之 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嘉峪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嘉 政发〔 2020 〕 47 号 ) 规定,拟征收文殊镇团结村耕地补偿标准为 72087 元 /亩。 ( 新征地补偿标准下发后,按新补偿标准执行。 )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嘉峪关段)地上附着物及临时用地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嘉政 办发〔 2023 〕 22 号)执行。 拟征收土地的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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