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1-07-3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王贤淇、杨秋兰因保管不当,遗失座落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彩文路东侧、龙桥路南侧阳光水岸十二幢2204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一张,证书号码列:粤(2018)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03975号,建筑面积:135.69平方米;现王贤淇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映,通告期满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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