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延续公示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嘉峪关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5-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 及 《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及进一步完善勘查开采登记工作的通知》(甘资规发〔 2024〕2号)十五条 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 同意嘉峪关市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嘉峪关市木兰城西一建筑用凝灰岩矿 采矿权延续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20 25 年 5 月 23 日 -202 5 年 6 月 3 日 (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发现矿业权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对采矿权延续有异议的,请与我局 矿产资源管理 科联系。 联系电话 : 0937-6306239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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