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对双预告登记业务精简资料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7-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对本公告发布前办理的预告登记具备转为一般抵押登记的房屋,不再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不动产登记相关申请资料,由银行统一向我中心出具同意办理意见书。本公告发布之后申请预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询问笔录栏内作出同意办理的意见即可。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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