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古巷镇乡村振兴项目)的公告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
| 公示日期 | 2022-03-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 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我区组织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古巷镇乡村振兴项目)》,方案征求了潮安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由我局组织各相关股室于2022年3月11日进行会审审批,现已获批准,批准文号: 44510320220004 ,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潮乡振组〔2021〕8号)文件精神,潮安区古巷镇在立足本地陶瓷产业特色资源,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之路,致力于为乡村振兴发展“造血”,拟在镇内推动一批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主要用于农村电商项目和农村集体工业建设用地项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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