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袁建军)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甘肃省崇信县人民法院(2024)甘0803执恢1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拟将袁建军坐落于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13号楼1层1号、崆峒区文化街新湖花园会所综合楼1幢2层1号、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13号楼1层4号、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13号楼1层7号、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7号楼1层7号的房屋转移登记至甘肃崇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因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 书 号: 平房权证私产字第100039752号 平房权证私产字第100038735号 平房权证私产字第100039741号 平房权证私产字第100039764号 平房权证私产字第100039753号 坐 落: 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13号楼1层1号 崆峒区文化街新湖花园会所综合楼1幢2层1号 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13号楼1层4号 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13号楼1层7号 崆峒区新民中路新民花园小区7号楼1层7号 不动产单元号: 620802004031GB00102F00130001 权 利 人: 袁建军 公告编号: 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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