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灵台县X202高雷公路水毁受损雷家河 大桥桥梁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7-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公司关于办理灵台县X202高雷公路水毁受损雷家河大桥桥梁改建工程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根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经现场踏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灵台县邵寨镇雷家河村0.5994公顷土地批准为灵台县X202高雷公路水毁受损雷家河大桥桥梁改建工程钢筋加工场、材料堆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6个月,使用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根据《灵台县X202高雷公路水毁受损雷家河大桥桥梁改建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总费用为5.38万元,你公司必须按规定开设临时用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监管账户)足额缴存到位,并与灵台县自然资源局、监管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 三、该用地仅作为灵台县X202高雷公路水毁受损雷家河大桥桥梁改建工程钢筋加工场、材料堆场和施工便道临时用地使用,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对占用的耕地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四、你公司应当自该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依照《灵台县X202高雷公路水毁受损雷家河大桥桥梁改建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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