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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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宝中铁路平凉南至安国镇段扩能改造工程 第三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
公示日期2025-08-2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公司关于办理宝中铁路平凉南至安国镇段扩能改造工程第三批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根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经现场踏勘、局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崆峒区安国镇油坊庄村、柳湖镇新李村、马庄村和四十里铺镇军张村3.9370公顷土地,批准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第三批拌合站、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46个月,使用截止日期2029年6月30日。 二、根据《宝中铁路平凉南至安国镇段扩能改造工程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总费用为79.73万元,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开设临时用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监管账户)足额缴存到位,并与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监管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 三、该用地仅作为宝中铁路平凉南至安国镇段扩能改造工程第三批拌合站、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用地使用,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对占用的耕地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四、你单位应当自该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依照《宝中铁路平凉南至安国镇段扩能改造工程第三批临时用地土地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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