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平凉市 / 公示详情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中铁一局平庆铁路ZQ4标项目四期 临时用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
公示日期2025-08-2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公司关于办理中铁一局平庆铁路ZQ4标项目四期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根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经现场踏勘、局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崆峒区白水镇大陈村4.1217公顷土地,批准为中铁一局平庆铁路ZQ4标项目四期制梁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42个月,使用截止日期2029年2月28日。 二、根据《中铁一局平庆铁路ZQ4标项目四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总费用为117.65万元,你单位必须按规定开设临时用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监管账户)足额缴存到位,并与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监管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 三、该用地仅作为中铁一局平庆铁路ZQ4标项目四期制梁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使用,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对占用的耕地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四、你单位应当自该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依照《中铁一局平庆铁路ZQ4标项目四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状,交还土地。 五、平凉市自然资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