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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

业务类型规划公示
所在地区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公示日期2022-08-0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我区组织编制的关于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的《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510320220009)》经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 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我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潮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进度,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拟在我镇实施。由于该项目用地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因此,为了保障潮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的用地需求,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古巷镇枫洋一村、枫洋二村,用地总面积4.5191公顷,涉及2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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