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刘登堂)
| 所在地区 | 甘肃省平凉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6-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编号:平凉市不动产登公字[2026]12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刘登堂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住宅 不动产坐落1: 甘沟路10-13号民馨苑住宅楼2单元401室 不动产权证号: 房权证平字第100048479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车库 不动产坐落2: 甘沟路10-13号市农牧局民馨苑一层2号车库 不动产权证号: 房权证平字第100049230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王玉彩 登记机构:平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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